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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事業穩步發展 |
(時間:2016-6-16 8:32:01) |
“十二五”期間,我省通過建立健全管理機制、推進綠色建筑行動、加強節能監管體系建設、示范工程引領等一系列措施,較好地完成了“十二五”規劃明確的各項任務。 截至2015年底,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執行節能標準比例設計階段達到100%,施工階段達到99%以上,累計建造節能建筑4.31億平方米,占全省城鎮既有民用建筑面積總72.2%。全省共完成撤并改造小鍋爐房3955座,占規劃的99%;改造陳舊供熱管網1.09萬公里,占規劃的273%;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1.62億平方米,占規劃的270%;同步實施老舊小區環境綜合整治7298萬平方米。統計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能耗2299棟(建筑面積4598.8萬平方米)。建設省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,對200棟公共建筑能耗進行實時監測。開展省級節約型校園節能監管體系示范工作,實施節能改造面積329.2萬平方米,受益師生數量17.5萬人。琿春市等7個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按時完成示范任務,占示范市縣總數75%。建設完成34個省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,示范面積157.4萬平方米,其中,棚戶區改造、學校等公益性項目占示范總面積67%。在示范項目的帶動下,全省已運行地源熱泵技術供暖、制冷建筑面積達1083.41余萬平方米,約占全省總供熱面積的2%,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建筑面積達1650余萬平方米,約占全國應用總量的1.12%。建設完成綠色建筑面積1335萬平方米,其中獲得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項目82項,總建筑面積1013.78萬平方米,一星級45項,524.22萬平方米:二星級35項,474.14萬平方米;三星級兩項,15.44萬平方米。 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視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工作。2010年初,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長任組長的“暖房子”工程領導小組。2012年省委省政府根據節能減排工作形勢,對各級政府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進行了專門部署,把建設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工作的重要著力點,并將節能減排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工作目標績效考核,各地不斷強化檢查力度,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,保障了工作任務落實。 結合建筑節能發展要求,我省出臺了《吉林省民用建筑節能與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》,修編了《吉林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》。為了保證工程質量,先后出臺了《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術導則》、《外圍護結構指導價及質量安全成本參照價》等十幾個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相關政策;印發了《加快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推廣應用工作的指導意見》、《吉林省綠色建筑行動方案》及《加快全省機關辦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建設通知》等系列規范性文件,此外還制定并發布了有關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設計、施工、驗收及材料等技術標準50余件,為建立全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推進體系奠定了標準基礎。 2010年至2015年,省財政共安排補助資金97.8億元,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,財政投入力度巨大,居全國前列。2012年,省政府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資金,每年安排2000萬元補助省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。在此基礎上,2014年,省政府設立了建筑節能專項資金6000萬元,補助范圍擴大到通過標識的綠色建筑及住宅產業化示范項目。2015年,增設了省級節約型校園節能監管體系獎補資金1200萬元。 在“十二五”期間,我省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能力支撐體系進一步加強。從監管上看,把建筑節能作為法定內容嚴格把關,加快實施省、市、縣三位一體的建筑節能管理體制建設,形成統一標準、上下聯動、監管有效的運行機制,將建筑節能監管重心下移,加強市縣的監管能力和執行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能力。從實施上看,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工作,加強從業人員專業能力建設。對包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、設計單位、施工圖審查機構、施工單位、監理單位、質量監督機構等單位的相關人員,進行新標準、新技術、新工藝培訓,為建筑節能工作提供能力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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